12月27日下午,虞河校区党总支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虞河校区党总支书记李向辉主持会议,党总支委员和各党支部委员参加。
会上,李向辉领学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部分内容,系统详细地介绍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并从“十一个坚持”的逻辑结构上进行了解读。会议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出发,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一个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体系完备、博大精深的法治思想理论体系,在我们党的历史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都具有里程碑意义。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深深植根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紧紧围绕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谋篇布局,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现了历史性深刻转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会议要求,党总支、各党支部及全体党员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贯穿的“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鲜明主题,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研讨等,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落实,在力求准确理解其蕴含的深邃思想和精神要义的基础上,切实用以指导工作、学习和生活,进一步提升校区各单位法治管理能力和水平。
会议还对近期党建及年度述职考核等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安排。